全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培训班在南京举办

08.12.2017  00:16

      为了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11月29日至12月1日,省厅与省人社厅在南京举办全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培训班。培训班上,省政府办公厅、国土厅、人社厅、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对我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形势和任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征地补偿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操作规程等进行了解读,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各设区市人社局分管局长、业务处室处长(主任),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耕保处处长;各县(市、区)人社局分管局长,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等350人参加培训。(厅耕保处)

盐城市局大丰区局依法依规开展征地工作
     通过印发手册、媒体咨询、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国土资源厅
盐城市盐都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出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将被征地补偿标准、人均农用地核定的社会保障安置人数,一次性告知被征地村、组的农民,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将征地报批、补偿、社保安置费用测算准确率100%,一次性收足收全,存入预存款账户;按照法定时间,做好“两公告、一登记”并及时在局网和被征地所在地张贴公告,公开率100%;对社保安置人员不落实,未经区人社局、区政府审批的,一律不实施补偿安置公告。对已实施安置补偿方案和社会保障审批的,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将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足额支付给本人、社保专户、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结算准确率、到位率100%。目前,全区被征地农民安置落实率达92.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