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部分天津口岸损毁车流入市场

15.03.2016  10:05

近日,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受损进口汽车流入消费市场的消息引发媒体和消费者广泛关注。记者昨天从靖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相关风险警示通告,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

 

据介绍,部分损毁车辆在事故发生前已完成检验检疫手续,由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了随车检验单证。事故发生后,上述车辆不能再按照原有用途使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检验检疫部门先后两次发布损毁车的VIN码(车辆识别号)和随车检验单编号,请消费者购车前注意进行信息比对。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相关风险警示通告也提示消费者:事故发生前未办理完检验检疫手续的损坏进口车,质检总局要求进口商须逐台检查确认合格,向消费者明示修复情况,才能继续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因此,这一类进口车虽然受损,但经检验检疫合格,仍然可以继续销售,但经销商必须告知消费者车辆的修复情况;事故发生前已办理完检验检疫手续的损坏进口车,质检总局要求进口汽车收货人须认真清理、检查事故所涉车辆,妥善处理;对自我声明或已经鉴定为不能通过合理方式修复到可安全使用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按照原有用途使用。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检查,索要必须的进口证明文件,以及制造商的合格担保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广大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进口汽车,对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售价的汽车,一定要提高警惕,购买前要与检验检疫部门和车企公布的损毁车辆信息进行仔细对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媒体报道,此前已有部分事故车辆流入上海和常州等地区,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