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干部“就为捞两个”

19.01.2015  14:39

  湖南省吉首市一名村干部因贪腐被查后,竟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这道出了村官贪腐问题的严重性和基层治理中法制观念的缺失。(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7版)

  近几年村官贪腐有明显上升趋势。如,2012年辽宁省昌图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案件274件,涉及农村136件,占49.6%;2013年受理442件(次),涉及农村267件,占总数的60.4%,一年上升10个百分点。两年共处分295名村官。这个规律在全国基层县市区,几乎都有类似的曲线。严格来说,并不是贪腐明显上升,而是因反腐力度加大让问题浮出了水面。

  村官是乡镇政府驾驭的“快马”,基层治理诸多事项,如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农村稳定等,都得靠村官们来落实。于现实而言,村官贪腐很大程度并非不会监督,而恰恰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的结果。如,一些地方村官套取惠农补贴资金到了有违常识的地步,谁都知道其中的猫腻,却谁也不说破,原因不过如此。

  如此语境下,说“当村官就为捞两个”,凸显了利欲熏心,却未必不是大实话。一方面源自人本能的贪欲,另一方面也是基于村官贪腐普遍现象的见怪不怪。不仅折射出村官贪腐问题的严重性和基层法制观念的缺失,更折射出基层政治治理的困境。防范村官贪腐,促进村务公开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安上制度的“牢笼”自是必然。而要真正让制度不成为“稻草人”,关键还得促进制度的执行力。

  文/木须虫图/朱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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