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迁尽迁、集中管护 睢宁检察公益诉讼助力39位英烈“归队”

09.05.2023  10:31

近日,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戴广栋带领第五检察部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组成员来到县烈士陵园,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工作进行“回头看”,并实地查看了39位散葬烈士墓集中迁移至陵园情况。办案组成员们站在这一座座新立的英烈墓碑前,心中泛起一丝欣慰。这些烈士们“入园归队”的背后,离不开睢宁检察公益诉讼的助力。

时间回溯到一年前,2022年5月,睢宁县检察院在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内部分散葬英烈纪念设施长期疏于管理,整修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当时,为全面掌握全县散葬烈士墓相关数据和管理现状,我们办案组成员耗时一个多月时间,分组实地走访了全县各乡镇,并开展“拉网式”调查摸排。通过走访相关人员,查阅《睢宁县散葬烈士墓名录》等资料,最终确定辖区内散葬烈士墓共189处,但其中90余座散葬烈士墓存在不同程度的墓体破裂、碑文破损、建标立碑不全面等问题,亟需督促整改。”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永生介绍说。

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但是散葬烈士墓管理缺失,保护不力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烈士的荣耀与尊严,红色资源受到一定损害。2022年6月,睢宁县检察院对上述线索立案办理,并先后向姚集、庆安等乡镇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强对英烈纪念设施的管护工作,并对散葬烈士墓建议应迁尽迁、集中管护。

“我们院党组高度重视,在检察建议发出后,主动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政府召开工作沟通会3次,立足各地实际,灵活确定整修方案,最终明确采取‘集体迁葬+就地保护’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经相关部门与英烈亲属耐心沟通,最终确定39处散葬烈士墓迁入睢宁县烈士陵园进行集中管护。剩余的63处损毁散葬烈士墓及时采取抢救性修复,实行就地保护。”戴广栋说。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睢宁县检察院一直积极贯彻落实,从督促加强县区各烈士陵园日常管理,到修缮陵园破损墓碑问题,再到此次助力散葬烈士“入园归队”,始终将捍卫英烈荣光的责任担在肩上。为持续巩固英烈保护成效,该院还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政府拟定《关于建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继续发挥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作用,持续助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深入营造崇尚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