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余吨强酸废液排入长江 南京检方提公益诉讼

04.01.2017  11:31

  2017年1月3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就全市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2016年12月29日,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依法对江苏安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伟公司)、喻益伟、赵孝平污染环境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该案是南京市检察机关首次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

  非法倾倒电池强酸废液,污染汇入长江

  2016年5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环境保护局接到群众举报,对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的安伟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无资质从事废旧电池回收。环保部门于是在该公司厂房外雨水排放窨井内采集水样,现场查封废旧电池约20吨。

  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安伟公司立案侦查。经查:2016年1月喻益伟注册成立安伟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由其妻子赵孝平担任监事。据警方调查,在经营过程中,该公司人员多次将废旧电池中未经处理的、含有大量重金属(铅)的强酸废液直接倒入仓库门口的雨水排放窨井中。

  从环境保护监测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来看,安伟公司排水口水质状况超出国家允许排放标准的七倍以上。这些废酸液倒入下水道之后流到新板沟,经工农河最终汇入长江,严重破坏生态。

  当事人获刑,南京检方提起公益诉讼

  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该案由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11月21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安伟公司、喻益伟、赵孝平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法院判处安伟公司罚金八万元;判处喻益伟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三万元;判处赵孝平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二万元。三被告均认罪服判,没有上诉。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起案件的涉案单位和个人虽然受到刑事追究,但造成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社会公共利益被损害的现状未得到纠正和弥补,遂依据相关规定,指令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审查。经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查明,安伟公司及相关个人,共向城市下水管网倾倒未经处理的含有大量重金属的强酸废液合计249.61吨。安伟公司及喻益伟、赵孝平应当承担污染修复和生态恢复的损害赔偿责任。

  2016年12月29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目前,该案已处于受理审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