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四抓” 促产业健康发展

05.05.2015  18:10

              新形势下加强新闻出版广电业执法监督,既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法治建设、转变政府职能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新闻出版广电业法治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为此,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抓根本 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担负着意识形态管理和商品经济管理的双重职能,迫切要求以法治思维引领产业发展,以法治方式加强监督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提升法治思维能力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对此,一方面,可以通过因地制宜地举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讲座、机关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行政执法人员的知法懂法用法意识,着力培育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执法监督合法的法治思维方式;另一方面,可以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行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意识,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新闻出版广电业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的同时,不断提高新闻出版广电队伍的法治素质和综合能力。

        抓基础 健全执法监督机构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法治机构作为行业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承担着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沟通交流等重要职能,其机构健全与否直接反映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

        因此,这就迫切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法治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与其担负的职能任务相适应。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法治机构内设不单列、编制机动不法定、人员配备不到位等现象,少数市、县目前还没有单独设置新闻出版广电法治科室,只有1~2个兼职法治工作人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新闻出版广电业执法监督工作的需求。对此,一方面,各级需要抓住当前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职能融合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宣传部门的重视支持,切实把法治机构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另一方面,科学设置本级法治机构,充实力量,使其规格、编制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协调,努力达到市、县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分别单设政策法规处(科)、专职法治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定编定岗、定责定位,确保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执法监督机构、人员、保障“三到位”。

        抓关键 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新闻出版广电业执法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关键在于把握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新闻出版广电行业市场点多面广,监督管理人力不足、物力缺乏现象普遍存在,行政执法中容易出现事前打招呼、事后以通报代替处罚等执法不规范问题,从而带来执法监督工作的“盲区”和“死角”。

        这就迫切要求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实行跟踪问责问效,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为此,一方面,需要逐步建立完善新闻出版广电行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情况报告制、行政执法公示制、执法监督巡查制、执法案卷评查制、执法责任追究制、重大案件报备制等制度机制;另一方面,需要研究制定规范举报、检查、立案、调查、听证、处罚、结案、案卷归档等法治工作程序,有效防止各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发生,确保新闻出版广电行业各项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服务,不断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健康有序运行。

        抓末端 强化执法监督落实

        随着新闻出版广电行业的改革不断深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快,行业对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实现由管微观向管宏观、由管脚下向管天下转变的期待日益强烈,加大行业监督管理力度刻不容缓,抓好执法监督的末端落实已是迫在眉睫。

        为此,一方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业执法监督的组织领导力度,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形成齐抓共管、全员监管的整体合力,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种庸、懒、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拓宽执法监督的途径,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坚持把执法监督渗透于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和行业内外的全领域、全时空、全要素立体化监督,确保每一个执法行为都于法有据,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每一个执法结果都经得起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对涉及出版发行、扫黄打非、许可处罚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发现问题要敢于亮剑出招,解决矛盾要敢于重拳出击,积极运用创新思维推动监督方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监督时机由突击式向常态化转变,监督手段由传统式向现代化转变,真正做到对行政主体依法进行监管、依法提供服务、依法维护其合法权利,不断提升新闻出版广电业执法监督工作的执行力和实效性,为有效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使命,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