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默容留他人吸毒案宣判 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7.01.2015  14:24

  张默容留他人吸毒案宣今日宣判,认定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张默在最后陈述时表示,其每一天都在反省错误,以后再不会犯了,将尽力弥补对家人和关心他的人的伤害,他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