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驻所检察室用“规范”铸“示范”

08.06.2015  13:06

  “躲猫猫”、“喝水死”等网络事件还记忆犹新,黑龙江延寿县看守所在押人员脱逃事件又震惊全国。一时间,监管场所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作为对公安机关监管场所承担监督职责的监所检察工作也从“冷门”变成了“热点”。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了11个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在连续四届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的基础上又入围该榜,全省唯此一家。近日,记者来到张家港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探访他们成为全国“示范”的奥秘,“规范”二字成为关键词。

  监督“神器”全程无缝记录

  走进张家港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的监控室,即可将整个看守所“尽收眼底”。通过300多个摄像头,看守所内所有监室、提审室、放风场、过道、收押大厅内的现场情况一览无余。“借助于监控系统,我们既可以实时查看监室内的情况,也可以进行回看,牢头狱霸、单人提审等安全隐患和违规问题很难逃过检察官的眼睛。”该院监所科科长朱学东介绍到。

  不仅监管场所内的一举一动都在检察官的“眼皮底下”,检察官的一言一行也同样受到监控。该院驻所检察室小卢向记者展示了一款监督“神器”。这家伙看上去巴掌大小,类似智能手机,功能却异常强大,一键操作即可拍照、录音、录像。检察官凡是开展监督检察活动,无论是巡视还是谈话,均要随身携带,同步录音录像。拍摄画面既可以本地备份,也可以同步传输到该院磁盘阵列,实现实时收听查看。

  该院还专门制定了使用管理规范,对监督仪的使用场合、规范用语、保管维护、资料存储、严禁事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有了这个监督仪,驻所检察官的一言一行都在镜头之下,督促他们必须时刻绷紧严格、规范、文明的弦,消除了监督盲区,也可以有效应对在押人员的对检察官的恶意投诉举报。

  “在押人员的身份比较复杂,其中不乏胡搅蛮缠的。以前去监区巡视,对待这类人群我们只能格外小心。但要真遇到恶意攻击的,作为检察人员,我们也百口莫辩。有了这个监督仪的记录,现场情况一目了然,既促使我们的行为必须绝对规范,也是对我们最大的保护。”该院监所科检察官老周对此深有感触。

  自今年年初启用监督仪以来,该院驻所检察室已经累计使用1200余次,记录总时长达1800多小时,有效保证了检察监督的规范和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