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首部村民自治“小宪法”表决通过

27.08.2015  18:27

  近日,张家港市经开区(杨舍镇)善港村召开村民大会,全市首部村民自治“小宪法”——《善港村村民自治章程(草案)》以获得超过99%的赞成票通过实施,标志着该市经开区(杨舍镇)创新村民自治工作全面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此部《章程》突出三大理念:一是突出改革创新理念。创设性地搭建“村民自治、依法善治”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厘清村委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的架构和分工,增加责权利内容,彻底解决村委会大包大揽与群众村务管理参与不够的矛盾。二是突出为民务实的理念。针对村民最关心的土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村民待遇等实务作出明确规定,让村务真正晒在阳光下,有力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突出有效管用的理念。《章程》立足实际需求,体现个性特色,涉及社会稳定、环境卫生、安全生产、村镇建设管理、精神文明等多个方面,明确村民权利义务,切实解决好法律照顾不到、又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使《章程》更具实用性、操作性和生命力。
  今年以来,经开区(杨舍镇)按照“党建引领、村(居)自治、多元共治、智慧管理”的社会治理创新总体架构,将村规民约作为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手段,通过理顺机制、整合资源、扩大参与等手段,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民主意识和法治理念,依靠村民依法管理好本村事务,进一步增强基层自治能力,加快形成政府依法“善治”、群众有序“自治”、多元协同“共治”和社会整体“法治”的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