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获首届生态文明奖

06.06.2016  12:10

  6月5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生态文明奖表彰暨生态文明建设座谈会上,张家港市被授予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称号,也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中国生态文明奖是经中央批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唯一的政府奖项,由环保部主办、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承办。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于去年6月启动,在12个部委31个省(区、市)环保部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先进集体19个、先进个人33名。

  近年来,张家港一直走在生态文明建设前列,不仅跻身全国首家“环保模范城市”、首批“国家生态市”,还编制全国首个县级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在全国县域城市率先推行镇(区)党政主要领导生态环境责任审计制度。张家港市委书记姚林荣表示,张家港将以获评中国生态文明奖为新起点,按照全国领先、群众得益的目标定位,先行先试、创新突破,率先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