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生态文明建设跑出“加速度”

13.11.2017  10:57

   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实施综合配套改革

  

  记者9日在张家港市采访时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部署要求,该市制定出台《张家港市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在省内率先启动县域生态环保机制改革,建立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管控制度,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考核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跑出了“加速度”。

  测管协同的生态监测网络、绿色发展和经济建设并重的考核体系、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共同构成了张家港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考核体系。自2012年起,张家港就将生态文明建设(包括资源环境消耗、环境质量改善等)纳入镇(区)、部门年度考核,到2017年,对镇(区)生态文明类指标绩效考核权重为32%,比2016年提升了2%。而对具有生态文明建设职能的市级机关部门,自2016年起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绩效考核权重为5%以上。

  不断探索、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补偿机制。2016年,张家港在提高生态补偿标准,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的同时,落实了水稻田、水源地、生态公益林等保护区域的保护责任,并加强了生态补偿的技术指导和生态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

  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延伸执法触角,形成“阵地作战”的新格局。张家港35名一线执法人员分7个中队驻点镇(区)开展环境执法工作,执法人员直接赴所在镇(区)上班。此外,该市还专门制定出台《环保局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方案》等文件,构建案源、现场检查、监测、处罚、执行、后督察的工作闭环,进一步压缩办案时间,提高行政处罚和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效率。

  为强化对环境监管网格建立、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张家港制定《张家港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环境保护网格化绩效考核办法》等工作方案,将全市整体行政区域作为一级网格,并以各镇(区)和各行政村为单位,将全市分为10个二级网格和178个三级网格,构建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体系,确保对排污企业有效监管,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环境问题稳妥解决,环境秩序有力维护。

  近年来,张家港还在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上下功夫,率先推行环境保护“行政指导”,注重事前介入,注重与管理对象交流,尝试行政监管劝勉,开展执法事项提示,推行轻微问题警示,严抓违法行为纠错和重大案件回访,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并为实现环保法在企业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监管,制定了重点项目辅导、轻微违法警示、执法事项提示、重大违法纠错等6项配套制度,全面推行各类环保行政指导工作。

  此外,张家港市探索行政许可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改革试点,发挥第三方事中事后监管作用,建立节能减排激励导向机制,推行企业“绿色发展领跑者”制度,探索“碳积分”体系等一系列改革创新,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 吴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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