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法院之灯辉映文明城市“四连冠”

24.09.2015  12:24

  新华报业网讯 长江下游南岸,新兴港口工业城市张家港闻名中外。十年前的2005年,张家港市获评首届“全国文明城市”,到2014年实现“四连冠”,十年来,这顶桂冠上凝聚了这个城市的智慧和汗水,也映照了人民法院在司法为民工作中的光亮。

  呼应司法需求,为民生项目安“绿灯

  任何一项工作,只有放到宏观形势下去考量和部署,才能有大局观、方位感。这是张家港法院历任领导班子的共识。

  近年来,该院围绕城市建设尤其是文明创建工作进程,先后出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助推文明城市创建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保障全市“810成效比拼年”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消费维权专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等十余项服务举措,这些举措覆盖了对经济秩序的维护、对诚信建设的引导、对普法宣传的构想等等,如设立重大项目涉诉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对涉及制造业、创业园等重点项目及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的公共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道路改造、扩建等各类案件,开设绿色诉讼服务通道,及时消除建设障碍。

  今年3月,张家港法院民二庭干警走访了辖区内的江苏沙钢集团。两年前,张家港法院首个重点企业法院服务联系点在此设立,通过有组织、经常性的联络制度和切实有效的司法服务,帮助企业化解司法难题、助推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据了解,2012年以来,该院审理执行涉及重点项目、城市建设的重点案件150余件,解决争议标的17亿元,以快立、快审、快执的节奏为文明城市创建中的民生工程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自觉融入,制度先行,形成守护文明的优良传承。这是我们法院在城市建设进程中持有的认识和态度。”张家港法院院长徐建东对文明创建规划了清晰的司法守护路径,那就是,以发挥审判职能为圆心,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分析市场经济法治盲点、普及民生法律常识作为半径,尽可能把司法的辐射之圈画大画圆,为城市文明增筑法治的“围栏”。

  守牢审判职能,对影响文明之患亮“红灯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净化社会风气,是法院的重要职能。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中,法院除了严惩暴力犯罪、侵财类犯罪等与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关的犯罪行为外,更注重类案的审理效果和规范要义。尤其在危险驾驶、黄赌毒等文明之“阴暗面”、且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侧重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将审判的警示效应最大化。

  在加速诚信体系建设的进程中,法院把司法公信建设作为重头戏,五年间将2000余名个人和200余家企业“老赖”的名单输入“诚信红黑榜”,在市区各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震慑了大批失信当事人,更有效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近日,生活在张家港的美籍华人王某主动致电张家港法院民三庭法官,表示自己将立即归还欠款,并请求法院解除边控。

  2013年12月,王某以其在张家港保税区设立公司急需资金为由向朋友陈某借款100万元,之后余款66万元一直拖欠不还。陈某无奈只得诉诸法院。

  由于王某在国内无固定居所,其在张家港保税区设立的公司亦无人经营,公告送达期间一旦出境,欠款能否追回将充满变数。承办法官建议陈某申请对王某采取边控措施,在其提供担保后,承办法官迅速前往省公安厅办理了边控手续。半个月后,王某在前往日本参加会议时被上海浦东机场拦截,无奈只得主动联系法官,并于次日归还全部借款本息。这起让美籍老赖不再“任性”的案例,也被收入张家港法院诚信诉讼、诚信经营十大典型案例。

  围绕指标塑文明,织就法治“霓虹灯

  在文明城市的考核指标中,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率是重要考核项目。为此,张家港法院专门围绕如何降低该类案件的发案率提出专项方案。

  2013年,乐余法庭接连受理了3起赡养案件。法庭借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契机,以“社区法庭现在开庭”形式,引导基层群众和基层组织学会预防和化解矛盾。在审结案件的同时,十余场主题宣传活动让辖区内数千户居民受到了教育。自此,该辖区再未发生涉诉赡养案件。通过对类似特殊案件的“情理式审案”和“情景式释法”,该市的赡养案件受理数也由2010年前的0.00016起/万户下降到2014年的0.00002起/万户。

  “司法以其特有的形式向群众进行宣教,比让他们观看一场电影、阅读一本书籍收到的效果更好,关起门来审判不如走出门去释法。”乐余法庭负责人蒋晓如是说。

  翻开文明城市评比指标手册,“未成年人犯罪率”这项指标显得尤为刺目,也是评比“硬指标”之一。

  “五色行动”便是该院在文明城市创建大环境下,专门为保护青少年权益、压降未成年人犯罪率而打造的工作品牌。“关注五类群体,开展五色行动,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维权工作体系”是这一品牌的核心价值。以“蓝色行动”为例,该院在审前调查、圆桌审判等机制基础上,创设心理辅导、合适成年人等制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帮助他们改过自新,走上新生之路。在“橙色行动”中,该院首创的“未成年人项下资金监管”制度已为三名未成年人保管资金100余万元,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在“绿色行动”中,搭建“法治阳光行”“法院开放日”等平台,五年间为全市各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约2万余人宣讲法律。

  据统计,该市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7年呈下降趋势,从2008年的135件下降至2014年的43件,今年上半年,该院受理涉少刑事案件5件,同比下降75%。

  便民利民,定制司法服务“水晶灯

  近年来,张家港法院主动延伸司法功能,除了每周定期向全市机关通报一周重点案件审执情况外,还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法学研讨、庭审观摩等载体的作用,以“渗、教、悟、议、谈”等多种方式在普通百姓中唤醒法治意识、培植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理念。

  2010年始,该院首设省内第一家驻村法官工作室,将便民诉讼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党员法官每周定期在工作室值班,以现场开庭、接待群众咨询、案例宣讲、区域党建互通等丰富形态化解基层矛盾、助力基层社会管理、净化社会风气。驻村法官工作室的成功经验被各基层法院吸收,该项目也成为当地市级机关党建示范项目。2013年6月,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前来该院驻村法官工作室调研指导,对该项举措在发挥便民利民作用、助力基层管理工作中的优点给予了高度肯定。在此基础上,该院6家基层法庭全面延伸司法触角,以“驻村法官工作室”“社区法庭现在开庭”等项目的建设和完善不断方便群众诉讼、延展司法服务功能、辐射法治效应。

  “老娘舅”调解服务站,是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上的一大特色。锦丰法庭针对基层调解工作发展趋势和特点,与大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携手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延伸打造“老娘舅”和“徐阿姨工作站”两个调解新品牌。每年通过这两个平台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职能优势,年均调解民事案件300余件,调解成功率在60%以上。

  由30余名注册志愿者干警组成的法院志愿者服务队分成“刑事、民事、行政”等法治宣传小组,带案进村,现场开庭、释法宣教,三年间走遍全市八镇一区、93个社区和199个行政村。“法院开放日”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已有5000余名普通百姓和在校学生来到法院接受普法教育。

  在文明的造就和培育中,张家港法院一直默默努力,不断创新,点亮“法治的明灯”,传递文明的光亮。 □本报特约记者丁中群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