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出炉
江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出炉
让核心价值观主旋律在审判殿堂回响
12月2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江苏研究基地向社会发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通过深入解读案例背后的文化价值,让传统文化在现代语境中诠释出宝贵价值,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在审判殿堂激荡回响。
孙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要回赠与房产
76岁的赵奶奶把老宅拆迁所得房产和补偿安置款全部赠与孙女,约定孙女需提供一套小户安置房屋给赵奶奶无条件居住,同时需承担对奶奶的赡养义务,但孙女拿到拆迁房后对奶奶不闻不问。赵奶奶因身体原因无法单独居住,无奈之下搬至养老院生活,将居住的房屋出租用于补贴养老院费用,孙女得知后,驱赶租客,并为此和奶奶发生诉讼。孙女的做法和冷漠态度让赵奶奶心寒不已,她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孙女的赠与行为,获得法院支持。
【案例价值】 本案判决支持老人撤销赠与行为,是对忘恩负义行为的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有助于提醒公众在亲情面前多一份感恩,在利益面前多一份理性。
恶意贬低英雄烈士,网络大V被追究刑责
网络大V仇某在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发布信息,贬低、嘲讽守卫祖国边关的英雄烈士,相关信息在其点击量过万的微博等网络平台迅速扩散,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仇某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认为,仇某发表不当言论,亵渎了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法院依法判处仇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且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案例价值】 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本案作为该罪入刑后的第一案,不仅体现了人民法院严惩犯罪、捍卫英烈名誉的坚定决心,向社会传递了“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的强烈信号,而且在网络空间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了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
公园打牌突发疾病,牌友不予救助要担责
某日下午,互不认识的孙某和李某等人在公园打牌,孙某在打牌过程中突发疾病倒地,口角流血,呼吸骤停,李某等人未实施救助行为即离开现场。20多分钟后有路人拨打120急救电话,孙某在被送至医院途中死亡。孙某家人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李某等人基于共同打牌行为产生了相互扶助、救助义务,在孙某突发疾病时,李某未履行及时合理的救治义务导致迟延救治,李某的不作为行为与孙某死亡结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依法判决李某赔偿原告1万元。
【案例价值】 在孙某突发疾病生死攸关之时,作为牌友的李某如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或报警,请求专业人员和机构给予救助,很可能挽救一个鲜活生命。本案判决有力谴责了见死不救的行为,有助于倡导仁爱助人的道德风尚、弘扬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用不具备安置条件房屋安置居民,街道办被判败诉
张某的房屋被纳入街道办项目拆迁范围,张某与街道办协商达成协议获得安置房,该安置房为小区附属用房,其产权归开发建设单位或全体业主共有,无法转移登记至个人名下。由于无法办理过户,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街道办为安置房办理产权登记。法院认为,街道办有义务且有能力对用于安置房屋的权属、用途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以确保安置房屋来源合法、权属清晰、用途一致,从而保证房屋具备安置条件,而街道办用不具备安置条件的房屋作为产权调换房屋对张某实行安置,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不具有合法性。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该协议书并责令街道办对张某履行补偿义务。
【案例价值】 街道办未落实调查核实责任,将不具备安置条件的房屋作为安置房,实乃糊弄百姓。本案判决有力谴责了这种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警示政府工作人员切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盗窃变压器触电身亡,家属告供电公司被驳回
吴某伙同他人多次在拆迁工地盗窃部分电线杆内的钢筋和电线杆上角铁等物件。某日,吴某实施盗窃时,发现施工工地距地面约3米有一台变压器,台架上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攀爬、高压危险”,他爬上架子行窃时触电身亡。吴某的家人诉至法院,要求供电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121.6万元。法院认为,吴某冒险攀爬对变压器上的配件实施盗窃,不仅触犯国家法律、涉嫌犯罪,更是置其生命于高度危险而不顾,应自行承担责任,被告供电公司对吴某盗窃触电致死的后果不存在过错,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依法判决驳回吴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案例价值】 本案吴某贪不义之财,置法律和生命危险于不顾而冒险行窃,为此触电身亡,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法院判决驳回当事人诉请,向社会传递了正确义利观,既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有助于弘扬社会正气。(记者 顾 敏)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