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法制办推行“三开门”工作模式在扩大公众参与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态

19.12.2014  12:15

  为进一步强化公众参与,扩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放性,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社会认知度与影响力,近年来,扬州市政府法制办以全市一盘棋的思路,推行了以“开门立法”“开门监督”“开门复议”为主要内容的“三开门”工作模式。随着工作效应的逐步显现,“三开门”工作模式的实践已从部门实践上升为政府的全面系统制度安排,“三开门”工作模式在全市得到推广。
  一、构建透明性工作模式,扩大了法治政府建设开放性
  依托“三开门”工作模式,25个政府“立法”民情联系点,立法听证会、行政复议听证会等常态化、开放式工作载体得以营造,与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等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得以构建,法治政府建设开放性进一步扩大。通过在《扬州日报》等媒体设置规范性文件信息发布平台,在网上全部公布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涉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将政府“立法”信息最大范围地传递给公众,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通过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深化听证审理方式的运用,为公众搭建了与政府部门沟通对话的平台。这一系列开放性工作手段的运用,大大强化了社会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知度,为法治政府建设有效开展优化了环境,营造了氛围。
  二、构建参与式工作程序,彰显了法治政府建设民主性
  “三开门”工作模式的特点是通过制度化的程序安排,让社会公众、专家有序、规范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政府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在近年来广泛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扬州市规范性文件听证会、论证会和新闻发布会工作规范》,对全市“三会”工作进行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核心程序进一步固化,工作指标进一步细化。为全面推广“三开门”工作模式,12月,扬州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推动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任务等方面,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程序作出系统性规定,“三开门”工作模式进一步上升为政府的整体制度安排,进一步体现了“三开门”工作模式的创新性与生命力。参与式工作程序的制度化构造与常态化运行,建立了政府与公众协商沟通机制,政府法制工作民主性进一步彰显。
  三、构建民本化工作机制,彰显了法治政府建设惠民性
  针对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市场主体、社会主体的愿望和要求需要充分表达的现实需求,通过推行“三开门”工作模式,积极创造条件,开辟和疏通多元利益表达通道,引导各种利益主体在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各种利益诉求。近年来,在“三开门”工作模式下,通过召开《扬州市公园管理办法》、《扬州市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等立法听证会,制度利害关系人意见表达有了制度化吸纳通道,政府立法民意性进一步增强;通过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外公开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社会公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更具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通过开通“行政复议网上受理”平台,召开31场次行政复议听证会,推进80%行政首长出席行政复议听证会,老百姓申请行政复议更加方便、快捷,各种合理诉求得到更加全面的尊重和维护。“三开门”工作模式的推行,完全契合了法治政府建设民本性的要求,体现了法治政府建设惠民性价值追求。
  (扬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