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91%开通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被执行人将难赖账

17.09.2015  02:06

  人民网乌鲁木齐9月17日电(韩婷)在“互联网+”时代,实现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近日,依托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仅用19分24秒就完成划拨一被执行人在西安开立账户内的银行存款。据悉,这是新疆第一例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冻结、扣划,全案执结的案件。

  16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全疆法院开通“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情况。2015年7月13日,全疆第一批38个法院正式开通,2015年8月19日,全疆第二批54个法院正式开通,2015年9月11日,全疆第三批12个法院正式开通。目前,全疆116个法院已开通了104个法院,占法院总数的91%。

  新疆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介绍说,201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建成了与20家商业银行互联互通的“总对总”执行查控信息化平台,通过该平台能够对被执行人在20家商业银行全国所有网点的存款信息进行查询,部分银行能够实现网络冻结、扣划。由于新疆地域辽阔、人员居住分散,人民法院的个案执行成本高,积极跟进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系统建设,是新疆执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因此,高级法院今年全力推进新疆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

  “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开通,对新疆法院执行工作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使新疆法院执行工作效率显著提升。据统计,截止2015年9月10日,全疆92个法院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共查询未结执行案件10048件,通过网络冻结案件467件,实际冻结金额达18177.97万元,通过网络扣划案件18件,扣划到位金额285.1万元。

  新疆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对记者说,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法院就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使370件案件得以全部执行,使1027件案件得以部分执行。在全部执行的案件中,平均用时为18天,最短用时仅为1天,大大缩短了执行周期。通过对各级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使用情况的平均数值分析,除个别银行因系统问题反馈时间较慢外,绝大多数银行的平均反馈查询时间均在2小时以内,最快反馈速度为8秒,而这些查询工作以前至少需要一周或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可以说,网络查控为执行工作插上了飞翔的翅膀,实现了质的飞跃。

  此外,执行工作成本显著降低。开通“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后,各级法院通过该系统共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区内帐户15493个,区外帐户3391个,仅以成功冻结扣划的案件为例,共节约执行人员约638人次,共节约执行费用约416万元,各级法院法院仅路途就免去30余万公里的奔波,真正实现足不出户查控一键完成。即使有的银行还不能支持网络冻结扣划,但因为已查询到准确的开户信息,执行人员可以精准定向到柜台采取现场冻结扣划措施,而无需费时费力盲目查找,人员、车辆、经费、时间等司法资源都得到极大的节约。

  “‘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开通,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网络查控结果反馈的快速性、准确性,使执行人员必须马上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2016年,高级法院将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启动全区法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项目,堵塞网络安全风险,确保执行信息安全、信息交换和功能共享无障碍。”新疆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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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的谢某与西安某公司一案,2015年7月21日立案后,该院于当日上午11时58分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发起查询, 12时08秒,各行查询结果均已反馈,其中被执行人在西安某工商银行、浙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均有大额存款。12时7分承办法官通过系统发出冻结指令,12时9分零7秒,协助银行反馈该账户已完成冻结。12时15分承办法官将扣划指令传送至协助银行,12时17分24秒被扣划的90万元存款到达法院执行款专户,本案即全额执行到位,用时仅19分24秒。据了解,该案系新疆第一例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冻结、扣划,全案执结的案件。

  原标题:新疆法院91%开通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被执行人将难赖账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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