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网友开网店代购日本药品 被判销售假药罪获刑

30.10.2014  17:54

  中国留日博士在日本购买当地合法销售的药品,寄回国内销售。但他没想到,这些药品没有获得进口药品注册批文,均被鉴定为假药。

  2011年,湖北武汉人王某去日本攻读博士学位,为赚取生活费用,王某开始了代购药品的生意。2012年初,王某以其本人及妹妹的名义,分别在淘宝网上注册网店。王某在日本药店买好所需的药品,邮寄至国内由其妻子张某负责销售。海安网友杨某也注册了一家网店,从王某处进货,销售日本代购的药品。

  去年6月,侦查机关发现,杨某在淘宝网上销售的日本药品,未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批文,进而将王某、张某抓获。由于上述药品没有获得进口药品注册批文,均被鉴定为假药。截至案发,王某、张某、杨某销售假药金额合计30余万元,非法获利10多万元。近日,江苏海安法院认定王某、张某、杨某犯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至3.5万元不等。

  主审法官章智敏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都属于假药。王某等人销售药品的初衷是筹集生活费用,主观恶性较小,所以均适用缓刑。

  通讯员 丁冀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