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将公开开庭审理 南京中院公布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例

30.05.2015  13:30

龙虎网讯 在“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展开了“法律伴我成长”系列活动,通报了2014年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就公众关注的“浦口虐童案”进展,南京中院宣传处处长赵兴武表示,浦口虐童案目前仍在检察机关审查阶段,尚未向法院提起公诉。不过,浦口虐童案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公开审理,法院将会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2012年,陈某与朱某某离婚时约定:别墅归陈某及女儿所有,陈某负责抚养孩子,朱某某无需再支付抚养费。同年,朱某某因患脑梗塞、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在北京医治,后暂居北京。因长期见不到面,女儿晓晓很想念爸爸,为了能见爸爸一面,她诉至法院,称:因无法经常见到爸爸,情感上无法得到满足,要求爸爸每周来探望她一次。

法院认为,探望权的实现有利于弥合因家庭解体带给父女间的感情伤害,有利于晓晓身心健康,是子女最佳利益原则的体现,晓晓的诉求理应得到法院支持。据此,法院判决晓晓每年由母亲送至父亲的住处两次。

据悉,2014年南京市院少年家事庭共受理各类案件771件,同比增长94.2%。其中受理民事案件583件(涉少民事案件131件,家事案件452件);涉少刑事案件20件(一审案件5件,二审案件15件);涉少行政案件1件;涉少减刑假释案件167件。2010至2014年,全市法院生效判决共判处未成年犯1295人。其中2013年174人,2014年115人,呈逐年下降趋势。近两年未出现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重大恶性犯罪案件。此外,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仍然多发,2014年全市基层法院少年家事庭共审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34起,加强未成年人性知识教育和性保护能力应引起社会关注。(记者 陈菲 通讯员 市苑)

来源: 金陵晚报   编辑:刘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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