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预防重特大 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01.06.2017  20:37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自即日起至年底,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突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中型货车等六类重点车辆,通过深入排查运输企业安全风险、扎实开展重点车辆隐患“清零”、限期整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持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开展警示教育等行动,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运输、安监等部门,充分运用“一车三方”监管平台和第三方监测平台,检查辖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并每月将营运车辆的违法、事故情况,集中抄告运输企业和推送交通运管部门;属于外省籍的,在推送给省交通运管部门的同时,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抄告相关省市的交警部门,督促落实属地、行业管理责任。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交警部门将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开展集中约谈,限期整改。

        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清零”行动,坚决清除重点车辆安全隐患。针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满分未处理的“两客一危”车辆和驾驶人,交警部门将在6月15日前完成提示告知,6月底前检验率、报废率和满分学习率要达到100%。针对接送学生车辆,交警部门将对校车驾驶人开展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有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一律责令停止驾驶校车。联合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接送学生的各类“黑车”,特别是严重超员接送学生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坚决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针对多次交通违法记录的车辆,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排查梳理辖区机动车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对10起以上的通过短信等方式集中告知一次,对30次以上的将落实民警或辅警上门教育,对100起以上的将集中公告曝光,督促限期处理。此外,交警部门对本省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达到20起以上、逾期未检验或未报废的车辆信息,将录入机动车查缉布控和移动警务系统实施报警查控,督促当事人及时处理。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还将联合公路、消防等有关部门,开展道路风险隐患集中排查。

        据省公安厅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从严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从6月1日起,全省公安检查站、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农村劝导站和公路治超站将全面加强执法管理,其中一级公安检查站实行24小时勤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每月组织2次全省集中统一行动,逐一严查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违法行为,在全省形成强大的严管声势。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大违法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与此同时,各市县交警支、大队将定期梳理交通违法100起以上车辆、严重失信驾驶人、终生禁驾名单、主体责任不落实运输企业,通过媒体集中曝光。(苏交轩 任松筠)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