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银税互动”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03.12.2015  16:04
 
  山东省地税局针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缺乏互信了解,金融机构“放贷难”、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充分发挥地税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诚信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积极与金融部门协调,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贷款信用,在全省探索开展了“银税互动”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10月底,全省17个市177个县(市、区、开发区等)地税部门共向金融机构推荐了4.5万户小微企业,经金融机构调查核实,对3577户小微企业授信113.64亿元,对2583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87.58亿元,户均贷款339万元,惠及小微企业人数19.77万人。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山东地税局从“银税互动”开始,逐步过渡到“财税银联动”,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工作开展。第一是选取7个市开展“银税互动”试点。围绕企业“信用评定、授信额度、诚信发展”三大要素,地税部门与金融机构搭建银税互动平台,把企业贷款信用和纳税信用相关联,地税部门将纳税信用较高的企业名单推荐给商业银行,并为企业出具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商业银行将企业涉税信息及纳税信用设定为银行授信的参考条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给予相应的贷款支持,以此创新以“”授“”、以“”养“”的信用结合机制。第二是在山东地税系统全面推行“银税互动”工作。下发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地税部门全面推进“银税互动”工作。第三是在全省各金融机构、财税部门之间建立“财税银联动”长期合作关系。   山东财政、税务、金融机构三方以“共享资源、合作联动、诚信发展”为基本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税银协作和息交换机制,将税务资源、银行资源和社会征资源等跨部门息资源有效对接,搭建纳税用增值利用、征体系共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的良性链条,实现了税银互动模式创新,加大力度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