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 浙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改行动

13.02.2015  13:03

  为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深化作风建设,整改突出问题,浙江消防总队从去年12月下旬开始至今年3月底,在全省消防部队开展为期100天的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要求、“六项禁令”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三项纪律”、省公安厅党委“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特别是参与“酒局”、“牌局”、酒驾醉驾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等问题;整治执法办案中违反工作纪律,对群众耍态度、抖威风、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等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

  浙江总队党委要求,各单位要把专项行动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认真制订计划,切实抓好整改。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严格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既要高度负责、又要跨前履职,既要带头查摆问题、又要带头推进整改。各单位要注重将此次专项行动与“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活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其他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与抓好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有效衔接、协调运转、整体推进,切实把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落实于具体工作之中。通过完善制度、整改问题、规范工作、加强监督,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和消防队伍建设。

  专项行动中,各级纪检督察部门组成专项行动检查组,对违纪问题开展明察暗访。浙江总队党委要求,凡是对队伍严重失察失管的,都要对领导班子及时进行调整,必要时撤换主要领导;凡是发生官兵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都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凡是因违纪违规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当事人和相关责任领导一律先停职后查处,绝不迁就,绝不护短。对发生官兵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以及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将从严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