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民政系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

07.06.2016  01:59

      苏州市民政系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覆盖6月全月,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员安全素质”为主题,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及服务机构开展四个系列活动。一是开展系列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针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采取悬挂横幅、开辟专栏、设置安全标志、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主题征文、现场演练等方式,普及安全管理和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各级民政部门、服务机构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安全管理意识和防范应对能力。二是开展系列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突出排查重点,围绕养老福利机构、建筑装修工地、燃气电器、出租房、违章违建特别是“三合一”场所等重点,落实“六查”(查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查应急预案是否完备、查安全培训和演练是否到位、查建筑设计和建设是否符合防火等各项安全要求、查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探索“服务外包”模式,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推进隐患深度治理。层层落实责任,民政部门与服务机构签订责任书,机构内部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整治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具体人员。通过“一对一、点对点”方式,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方案、资金和整治期间的防范措施。实施分类整治。按照普遍性安全隐患、一般性安全隐患、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四类分别实施不同的整治手段,同时,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排查整治“回头看”。三是开展系列安全督查活动。由各市、区民政局协调消防、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市民政局对直属单位进行检查,并适时对各地进行抽查。同时强化问责,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机构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和上级民政机关抽查督查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四是开展系列社会监督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和“微信传安全”活动,建立义务安全监督员制度,聘请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及其家属、志愿者以及媒体记者等,深入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挥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引导全社会关注服务机构安全工作,扩大活动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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