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经信委提出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要求

28.10.2014  12:57

  按照海陵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海陵区粉尘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海陵区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日前区经信委下发通知,提出区直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要求。

  贯彻落实《海陵区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是坚持从零开始,进一步加强区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区直热电、纺织、机械类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措施。区直工贸企业要按照《海陵区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企业自查自纠,集中打击整治和巩固深化阶段的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令59号、69号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与监管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建立完善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作业审批,熟悉危险因素,规范现场管理。

  区直涉及粉尘作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治理的企业,要在前期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按照《海陵区粉尘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打击和巩固深化阶段的工作,切实做到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从严管理,进一步规范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