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一)

14.02.2017  15:38

  徐州市局:一是开展自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并根据《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开展自查整改。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仓库、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留样管理等,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强化培训,增强规范意识。组织对学校负责人、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等进行食品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通过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多种方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四是加强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现食品安全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科学处置。  

  扬州市局:一是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与教育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定期会商和联查联动的工作机制,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为年度考核关键指标。二是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学校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自查整改,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学校食堂开展“明厨亮灶”建设,使用“4D、五常、六T、7S、智慧校园”等先进管理方式,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继续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学校利用假期进行整改,完成提档升级,积极探索家庭托餐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四是开展信息化专项检查。在春、秋学期开学时,分别组织一次食品安全检查行动,采用“美滋滋”、“美食美康”等信息化执法平台,确保检查工作全覆盖、全项目、全留痕。 

  如皋市局:一是积极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实行谁检查,谁记录,谁汇报的检查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保证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学校自查与分局检查相结合。要求学校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检查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全面检查、重点突出。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食品安全制度建立、从业人员管理、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食品添加剂使用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 

  宿迁市宿城区局:在区教育局的配合下,不断探索实践,推广“五餐法”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餐饮安全加强监管,逐步形成自身特色。一是师生同餐。师生同座就餐,让教职工自觉成为学生的餐饮质量代言人。二是营养配餐。聘请有资质的膳食营养顾问,制定菜谱,满足学生成长所需的营养要求。三是领导尝餐。各学校值班领导必须在学生集体用餐半小时前到食堂进行尝餐,确认安全后方可提供给学生食用,当好食品安全“守门员”。四是明厨亮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率先开展明厨亮灶建设,让每一位家长都能通过平台,远程了解学校食堂后厨操作全过程。五是留样备餐。按照集体食堂餐饮管理要求,对学生食用的主辅食品进行留样,严格按要求执行。 

  扬州市邗江区局:一是重点围绕学校食堂,检查主体责任落实、制度建立执行、加工操作规范、推进进行化管理、宣传培训等情况。二是围绕学校周边餐饮店,检查餐饮服务许可、服务加工场所卫生状况、加工操作行为规范等情况。三是围绕学生营养餐,检查配送单位许可证、健康证明是否合法有效、营养餐送货车是否备案、是否落实进货查验、是否配备专(兼)职管理员对库存食品进行管理等。四是围绕校内外食品销售经营店,查看证照、健康证是否合法、有效,查看各项制度、索票索证等是否落实到位,督促主办方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 

  丰县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食堂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二期学校分管领导、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参加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会议,多途径发布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增强学校、学生和家长的餐饮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科学、合理、安全饮食。三是加强督促自查。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及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逐条开展自查整改,自行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学校食堂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学校食堂制度落实、设施布局、环境卫生、过程控制、台账资料等方面,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五是加强应急处置。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提高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处理预案。截至目前,已检查学校食堂11家,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3份。 

   南通市崇川区局:一是督促学校自查整改。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规定各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二是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原料采购、食品贮存、加工操作、设备设施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等内容。三是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倡导学校通过使用透明玻璃隔断或者采用视频传输等技术,将学校食堂加工制作核心部位直接展示给就餐学生和家长。 

  南通市通州区局:此次专项检查包括全区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及相关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食品添加剂使用,清洗消毒等情况。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该局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要求各基层分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点表的内容认真开展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淮安市淮安区局: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制定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备日常考核检查记录等台帐资料。二是狠抓隐患排查。与区教育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明确检查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品种。三是电子监管全覆盖。全区所有校园餐厅都实现了“透明厨房”,实施了远程监控,配备了农药残留检测设备,通过市食品安全远程监管系统,对全区115户校园食品店及236户校园周边食品店进行定位、监管,做到监管关口前移,把好进货关。四是强化联查联动。教育、公安、城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场所全面清理,找出食品安全隐患关键节点,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再检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