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积极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01.03.2016  19:26

  苏州市:一是严把学校食堂许可准入。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食堂许可情况,督促学校食堂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资质,防止发生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二是严格做好日常监管。将学校食堂列为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的重点单位,实现学校食堂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督促学校食堂落实校长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和自查制度。建立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三是开展重要时段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春秋季开学前后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中、高考前夕对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及周边、供应考生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四是深入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帮助学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学校食堂软硬件设施投入,积极推行五常、6T、7S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明厨亮灶”工程,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力争2016年底全市学校食堂A级比例达50%以上,C级比例明显下降。五是广泛开展培训教育和宣传。针对新《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监管人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开展分级、分类,多种形式的培训。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有效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六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针对高风险时段、高风险品种、高风险环节加大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全力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规范应急程序,加强从业人员应急培训,组织事故处置演练,防止处置失当。 

  南通市: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求学校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地学校对照食品安全要求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严格监管,消除隐患。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完善学校食堂动态监管档案。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所有学校食堂、校内食品销售单位及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三是科学安排,有效保障。中高考期间,按照国家《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对承担中高考接待的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供应考生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行驻点保障和全程监督,确保人员晨检、索证索票、制作加工、餐具消毒、饮用水供应等关键环节安全制度落实到位。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四是完善设施,提档升级。按照《南通市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指南》和《南通市学校食堂重点设备配备指南》要求,积极推进学校食堂设备设施配备升级,力争在2016年底按时保质完成学校食堂标准化提升工程。五是强化宣教,社会共治。分级、分类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积极利用“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创建、“校安工程”等契机,有效促进校长负责制的落实和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提升。          

  扬州市: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食堂,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等。检查重点是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等方面,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淮安市局:一是组织逐一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执行、食品销售管理等情况,常态长效抓好校园食品安全。二是开展量化分级。检查同步进行量化分级管理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三是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店进行专项整治,规范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管理行为。四是动员实施透明安全餐饮共治体系。加强宣传引导,对校园1.0版透明厨房进行全面升级,校园率先实现透明安全餐饮共治体系全覆盖。五是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设食品安全大讲堂等方式,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整体素养。 

  宿迁市:联合市教育局对辖区内483家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开展专项检查,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小饭桌、小餐饮进行地毯式排查,实现以点带面全区域覆盖,不留监管死角。督促学校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禁加工制作各类冷荤凉菜、豆角(四季豆)、野生菌,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早餐使用隔夜饭菜,同时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进行食品留样,留样的标准和样品保存是否符合规定。对学校食堂许可把关不严格、日常监管不到位、责任约谈制度不落实、未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未及时上报等现象,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到位。 

  盐城市大丰区:以餐饮服务许可、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肉及肉制品和米面油脂的索证索票、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等为重点,对高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监督意见书》的形式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同时,对各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该局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食堂110家,排查安全隐患12个,发出《监督意见书》12份。  

  镇江市丹徒区:此次检查对象为全区大、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检查的重点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食品加工操作流程、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及清洗消毒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管人员及时通知校方,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责令限期整改。下一步,该局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并认真对发现问题进行回访,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师生及幼儿饮食安全。 

  泰州市高港区:此次检查采用自查、检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八个方面进行严查:一是严查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二是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四是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五是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六是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七是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八是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排查和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徐州市鼓楼区: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加强经营自律。以巡查为依托,积极引导食品经营户办理食品经营相关证照,杜绝无证经营,强化食品经营者责任意识,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各项制度,严守食品质量承诺,以点带面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秩序好转。二是狠抓源头管理,加强供货倒查追溯。对进货查验记录、供货商档案、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销货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货档一致,严禁供应低价、劣质食品。三是积极教育引导,加强维权服务。通过发布消费警示、张贴食品安全告知书等方式,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和“三无”食品,养成正确的食品消费习惯和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及时受理学生消费投诉案件,对学校食品安全投诉做到快速接报、快速部署、快速出击、快速办结,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淮安市淮安区:联合教育局自2月中旬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重点查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等制度是否落实;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加工制作豆角、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高风险食品和原料违规现象;清洗消毒是否到位等八个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执法组下发了整改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营造良好校园食品安全环境。截止目前,已检查学校食堂19家次,下达责令整改书3份,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册)。 

  徐州沛县:一是严格许可审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食堂办证情况,防止出现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二是严格责任落实。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强化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安全责任制,做好食品安全防控工作。三是严格监管环节。严格检查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督促做好索证索票记录及食品留样记录。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执法人员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跟踪回查整改情况。 

  (苏州市局、南通市局、扬州市局、淮安市局、宿迁市局、盐城大丰区市场监管局、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管局、南通市高港区市场监管局、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管局、徐州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徐州沛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