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工商部门开展教育培训类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28.06.2017  04:42


  暑期来临,为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教育、培训类广告,切实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教育、培训类广告专项行动。行动时间为2017月6月15日至8月31日,凡在省内开展招生宣传的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等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人高等院校和其它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各类培训机构,利用各种形式发布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以及其它公开进行的招生录取宣传活动,一律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清理和监管独立学院、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校)及项目、成人高校和各类专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以及各类培训班、辅导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整治内容包括广告主是否真实、是否具备招生资格、是否超出教育培训机构自身办学范围,是否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是否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对专项活动中发现的情节严重的虚假违法教育、培训类广告,将依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一案一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