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开展“居民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相城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对现制现售饮用水进行检测。徐梦丹摄
“直饮水真是方便,但以前心里总有顾虑,不知道干不干净,现在可以放心了。”不久前,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到某居民小区回访,一个正在排队接水的老大爷兴高采烈地告诉检察官。
老大爷口中的“直饮水”,指的是小区内安装的现制现售饮水机,该设施使用方便、所售水价格也不贵,成了小区居民的“新宠”。然而,就在今年年初,这些直饮水机还不像现在这样受欢迎。
“聊”出来的监督线索
时间回到数月前。相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在某小区开展法治宣传,无意间发现小区广场边有一个现制现售饮水机,机身贴满饮用该水可达到美容、保健、治病等十多种功效的宣传标语。检察官和小区居民聊天时,特意将话题引到这一新鲜事物上。
“我们周边好几个小区都装了这种机器,上面全是神乎其神的广告,平时也不见有人管理,我们都不太敢喝。”居民这番话,让检察官敏锐捕捉到其中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检察官走访附近小区,发现问题不止于此。除了宣传广告内容过于夸张,许多直饮水机身上没有公示完整的营业执照、水质检测、卫生许可等信息,设备清洗、滤材更换、定期巡查流于形式,一些从业人员没有办理健康证,甚至有的直饮水机与垃圾房直线距离不足10米。
检察官走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多个部门,并查阅了相关法律条文。原来,这种现制现售饮用水又叫“居民小区直饮水”,是以市政自来水为来源,通过水质处理器现场制作并直接散装出售的饮用水,但目前法律法规并未对其经营管理作出明确规定,造成职能部门监管权责不清,存在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情况,管理漏洞明显。
民生无小事。2022年3月,相城区检察院决定对该线索正式立案,随即在全区开展“居民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联合整治保长治长效
经过集中摸排、固定证据,3月31日,相城区检察院依法向该区两个镇、街道及相关行政部门发出4份诉前检察建议,围绕经营主体、设备管护、虚假宣传等方面要求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加强管理,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为帮助厘清各部门权责,该院牵头召开现制现售饮用水公益诉讼联席会议,组织被建议单位共同商讨整改方案,围绕水质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属地政府管理职能等问题明确划分工作职责,压实目标任务。会后,各单位协同联动,对全区现制现售饮水机数量、分布、经营管理等情况展开全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治。
5月底,该院陆续收到相关单位复函,称整治行动共排查位于35个居民小区的饮水机设备近50台,涉及5家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并对查实的虚假宣传、设备点位不合理、水质检测缺失等行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全程督促整改到位。
为进一步引导规范经营,6月15日,该院又联合相关部门,对5家经营单位开展专题培训,督促各经营单位持续做好自查自纠,筑牢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屏障。
“花里胡哨的广告没有了,经营管理也更加规范,原本不敢喝的直饮水成了‘放心水’。”小区居民纷纷为检察官的效率点赞,并希望有关单位能继续做好监督管理。
政协提案推动社会治理
案结事未了,关于现制现售饮用水,摆在检察官面前的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
从法律角度而言,这种现制现售饮用水其实是一种游离于桶装水和生活饮用水之间的新兴业态,其运营背后涉及到选址取点、许可审批、信息公示、水质检测、日常巡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诸多环节,目前虽然基本厘清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但如果没有明确的规范性文件,还是很难从根本上完善监管。
“比如备案问题,因为没有事前备案的规定,经营者一般只需要和小区物业签订协议,不必向相关部门备案,行政机关难以及时掌握经营主体的数量、分布及变化情况,导致市场准入门槛偏低,事中监管难度较大。此外,由于缺乏明确的行政处罚依据,相关部门难以对违法行为作出精准处罚,导致行政执法刚性不足。”办案检察官介绍。
8月,身为区政协委员的相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洁向区政协上呈提案,针对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前置程序不明、监管主体不清、水质标准缺失、处罚措施缺位等问题提出立法建议,以便从根源上彻底消除监管盲区。
呼吁很快有了回应。10月10日,相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应邀前往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参与立法论证。“我们会持续跟进,尽快推动建立适用于本地区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的规范性文件。今后,我们也将继续汇聚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合力,努力推动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共同推动公益保护。”该院检察长寿樱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