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组织开展全市动物检疫收费情况调查

05.05.2016  12:02
        按照《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调查暂停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农办医(2016)4号)要求,镇江市自2015年11月1日起已全面暂停动物检疫费征收。为摸清暂停征收对实际工作造成的影响,近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动物检疫收费情况调查及暂停收费后的调查分析。调查中明确,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唯一的执法主体,乡镇兽医站必须以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名义开展检疫工作。调查分析结果已按时报送省所,为争取动物检疫收费省级层面的政策提供有力依据。
作者:镇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