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促港澳同胞及华侨投资条例执法检查

22.08.2017  21:12

        新华网南京8月21日电(虞启忠 董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8月起,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和《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执法检查。8月21日下午,检查组在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听取省政府、省法院及省港澳办、侨办、商务厅、科技厅、金融办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鹏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陈震宁代表省政府作情况汇报。

        “这两部地方法律的出台,对于江苏提升服务水平,吸引港澳侨投资产生了积极作用。”赵鹏首先强调了这两部条例的重要性。《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是全国首部保护和促进港澳同胞投资的地方法规,开创了内地涉港澳经贸合作立法的先河。《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则是江苏省创制的地方法规。赵鹏指出,目前外资利用形势严峻,认真贯彻落实这两部条例,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尤为重要。赵鹏还就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紧扣两部条例实施工作,并及时分析梗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执法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推进问题的解决;注重实际效果,积极对突出问题予以回应和解决。

        陈震宁介绍,新形势下,江苏侨务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江苏在海外的侨民虽不多,但力量较大,而两部《条例》的颁布实施,则为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在江苏投资兴业提供了坚强保障,有力推动了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在江苏投资的增量扩大、创新转型和持续发展。为此,各部门精心打造开放载体,积极完善科技服务交易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业辅导平台,提供从高端人才引进、研发孵化到生产制造的全链条、“一站式”服务,“苏澳合作园区”和“江苏侨梦苑”等开放载体正在形成新的经贸合作增长点。

        据悉,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在我省累计投资项目5万多个,投资额占全省利用外资总额的60%以上,其中香港同胞投资项目4.02万个。2016年,港资实际到账金额153亿美元,同比增长7.44%,占我省全年外商投资的62%;今年1-7月,全省实际利用港资88亿美元。同时,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智力资源丰富,是江苏省引进高端人才的主体。

        会上,江苏省人民法院、省金融办、省科技厅等对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汇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为深化苏港澳合作、鼓励和服务华侨投资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优质的金融服务、良好的投资环境等。

        据了解,检查组将于本月分两组赴无锡、徐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扬州等6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南京等7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相关委员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