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好好说话”开始 徐州检察严格规范各类司法行为
4月14日,江苏徐州市检察院在新城区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市检察院自身作风纪律建设情况的同时,还解读了近期江苏检察机关出台的《江苏省检察人员职业禁语》。
为牢固树立并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检察工作新理念,规范检察人员司法行为和社会交往。今年3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在广泛调研和征集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江苏省检察人员职业禁语》。《禁语》共60条,分为两大部分六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是履行职务职业禁语,包括接待来访人员职业禁语,讯问、询问职业禁语,出席庭审职业禁语,与律师交往职业禁语,与新闻媒体人员交往职业禁语;第二部分主要是在社会交往中的职业禁语。《禁语》两大部分六个方面的分类不是绝对的,即同样一条禁语虽然出现在某一个部分,在其他部分也要禁止使用。据悉,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要求全市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制定《禁语》的意义,准确把握《禁语》的要求,在推进《禁语》的执行中做到严格尊重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严格尊重诉讼人的基本权利,严格尊重律师的职业形象,严格尊重本地的风俗习惯。当前,《禁语》全文已在“徐州检察发布”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广大市民可以查阅并监督。
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和贯彻《准则》《条例》活动,徐州市检察院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院领导干部带头上廉政党课14次,为培训班、新进人员上廉政教育课5次,开展新任干部和检察官廉政谈话90余人次。通过专项督查和组织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办案点、控申及案管接待场所等,对文明司法、用语规范进行监督。组织重要办案部门、重点办案环节专项监管活动,共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48份,推动出台全省首部关于系统内法律文书管理的市级业务工作性制度。市检察院连续第六年获得了省检察工作优秀奖、市绩效考核优秀奖,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在强化执纪问责方面,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对工作中发现的16件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向全市检察机关通报,形成震慑和警戒。
◆热点问答◆
问:如若发现检察人员使用不规范用语情况,应向哪个部门反映?
答:徐州市两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禁语》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如发现检察人员在履行职务和社会交往中说出职业禁语相关内容,可向该检察人员所在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查证属实后,将对违规人员进行相应的劝诫教育。
问:《禁语》是否仅适用于检察人员履职过程中?
答:不是,《禁语》除注重在履行职务中的职业用语外,还注重明确涉及检察人员职业形象方面的语言规范、文明问题。《禁语》对检察人员接待来访人员职业禁语,讯问、询问职业禁语,出席庭审职业禁语等六个方面用语进行规范。这六个方面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履行职务职业禁语和在社会交往中的职业禁语,前五个方面内容为第一大类,是对检察人员履职过程中的用语规范加以规定;第六方面即第二大类主要体现了检察人员在社会交往中的职业禁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