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开发区院制作“流程图”规范涉案财物监管

26.11.2015  07:22

  11月25日,根据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自制《刑事诉讼财物管理工作流程图》并上墙公开,使原本复杂的法条变得清晰明了,更易于实践操作,在全院范围内有效规范了涉案财物的流转。   

  据了解,该院案管部门每月进行例行检查,对保管室内的财物进行清点比对,预防对涉案财物的数据漏登、错报或不及时填录等情况的发生,并紧盯侦结、审结等关键点,强化审核监管,确保物随案走、案结物清。探索形成“节点三相符”制度,即“帐物相符”、“账账相符”、“单书相符”,做到全程、及时跟踪涉案财物的去向。   

  此次独立制作“流程图”更易于其他部门的了解与协作,进一步形成全院合力,切实提升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