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试先行 连云港开发区规范街道政府性债务管理

12.11.2014  16:48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连云港开发区先试先行,制定出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街道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所辖街道举债计划、资金使用、债务偿还、风险控制、日常监管进行了制度化规范。 

   一是明确了街道债务管理领导工作小组。 由区管委会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街道政府性债务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管理、监督工作。 

   二是明确了街道债务管理原则和层级。 办法》明确了政府性债务应遵循“量力而行,规模适度,防范风险”原则,坚持“责、权、利”和“借、用、还”相统一,按照“谁举借、谁偿还”原则,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三是明确了街道债务管理操作路径。 办法》中对政府性债务的举债计划申报和审批、项目投资计划审批和项目决算报送、债务资金申报和使用、日常债务管理和监管等,都制定了清晰的操作流程。 

   四是明确了街道债务风控预警指标。 办法》中不仅设置了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而且对地方可用财力用于政府性偿债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债务资金成本控制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我区对街道政府性债务的监管和偿还政府性债务责任的落实,有助于我区对街道政府性债务的管理更加科学、合理、规范,为防范和化解我区街道政府性债务风险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