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法治建设 促进跨越发展

12.09.2016  13:34

    今年以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同谋划、同推进,因地制宜,务实创新,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提升高度,全面部署依法治区工作
        一是明确法治工作目标。依据市委依法治市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制定开发区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对全区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及依法行政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均为党工委、管委会一把手。制度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考核办法。各乡办、各部门进一步健全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为推进“法治开发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在以往法治责任状的基础上,依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和特色,制定法治工作目标责任状,在征集各成员单位意见后,经过十几次修改最终定稿,在召开的全区政法工作大会上,党工委、管委会与法治成员单位、乡办当面签订、递交责任状,切实将法治建设列入开发区党政综合目标和干部政绩考核,促进法治建设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全面落实。四是强化法治培训交流。召开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就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与交流;举办“法治与责任”预防渎职犯罪的警示教育课,强化全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组织行政法律监督研究专题讲座,邀请省检察院检委会专家,为全区行政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进行法律监督专题讲座。召开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务虚会,与各成员单位探讨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和重点任务。召开全区法治城市创建部署动员会,对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工作分解及全面部署。五是强化督查考核。制定法治成员单位及各乡办法治考核细则,分别于每年7月份、11月份两次抽调成员单位和乡办分管领导对全区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督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全面提高各单位对法治建设的认识度和重视度。
        二、创新载体,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一是加快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已成功投资建设新兴法治文化广场,选址于和畅路与广州路交叉口,占地面积7000余平方米。金港路办事处法治文化广场已建成,马庄村法治文化广场已完成升级改造。二是丰富法制宣传形式。大力开展普法活动,开展了“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宪法进万家”宪法宣传活动、“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三.八妇女维权活动周”、“法入家园”、“青春自护,珍爱生命”关爱女大学生专题教育等各类大型普法活动15次,中小型普法活动21次,共发放法治维权服务卡10000多张,法律援助联系卡6000多张,宪法宣传卡8000多张,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2000余份,接受咨询5000余人次,确保宪法进万户,法律润万家。有效开拓法律宣传平台,目前,开发区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平台已上线,充分利用微信这一实时动态平台,宣传法律信息。法制办联合城管局,给道路两边的垃圾桶配备太阳能广告宣传板,录入法治宣传标语1200余条,实现法治宣传24小时无间断。充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城管局、住建局、人社局、社会事业局等单位已结合本部门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如城管局通过普法宣传车在全区开展流动式、循环式普法,住建局在项目上开展“工地普法”等,确保普法的专业性及受众的广泛性。三是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目前我区已成功创成1个市级平安法治乡、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轮窑村)、2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100%。公安分局被评为“省公正司法示范点”、“市依法行政示范点”,法院被评为“市公正司法示范点”。
        三、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是有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制度。依据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落实一案一报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与法治考核挂钩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引领依法行政作用,确保全区出庭应诉率达标。二是突出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各类法律事务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目前我区管委会共聘用3名法律顾问,今年以来,共处理重大矛盾纠纷和诉讼案件63起。强化合同法制审查,区内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及建筑建设工程合同及配套合同都需由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已审查合同550余份,出具法律建议书505份。做好信访复查法制审核工作,全年审核信访复查文书7份。三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两大试点工程。区党工委大力支持司法改革工作,区法院、检察院是这次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我区坚持从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改起,从老百姓最期盼的领域改起,积极稳妥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两大试点工程,受到了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八个乡办均成功设立诉讼服务站,配备一名以上联系法官和司法协理员,以定期值班形式开展法律咨询、诉前分流、诉讼指导、协助送达、巡回审判等工作,诉讼服务站共接待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6000余次,协助送达200余次,巡回审判案件10余起。改革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权。通过组织、制度、人才、待遇“四个保障”成功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的高效办案模式,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四是全面推广“阳光司法”。线上开通公、检、法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网上公开新媒体,线下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检务公开大厅、为民服务中心、检务查询终端机等司法公开新载体,全力推动审务、检务、警务公开,法律文书(法定不能公开的除外)上网率达100%。五是充分发挥法治维权中心的作用。将法治维权中心与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实时工作对接,对维权中心来访的、需要进行诉讼的贫困人员,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实现法律维权工作“一揽子”服务。法治维权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来信125批次228人,提供法律咨询1205次,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71次,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8%。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机构建设不完善。开发区非一级地方政府,由于机构编制限制,区内机构设置与其它县区相比,相当不完善。区内没有政协机构,区人大工委、纪工委为市人大、市纪委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工作人员和权限受限制。区法院、检察院为市派出,目前人事管理权在市级层面。区内没有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政法委员会和相应的科室。政法和法治工作全由法制办公室兼职处理,加上法制办公室还需兼职处理司法行政、国家安全、综治与平安建设等工作,法治建设工作深度和广度还远远不够。二是行政执法资格不健全。目前市级机关在我区设立2个派出机构、16个进区分局或单位,区党工委、管委会共有10个内设机构、6个派出机构。除进区分局或单位以及今年上半年获得执法委托的住建局和安监局以外,我区所有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上未获得市政府委托,尚不具备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能建立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三是个别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随着开发区法治建设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对法治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都有所提升,但是,仍存在个别部门、乡办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没有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仍然存在口头上重视,行动上轻视的现象。
        五、意见建议
        一是要注重以法治方式推动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履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梳理区内各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充分利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等网络信息平台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完善旁听庭审制度,选择涉及政府工程、民生项目、职务犯罪等典型、重大案件组织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培育法治思维和方式。二是要注重以法治手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不断加大执法司法公开的力度,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起政法系统执法办案稳定风险评估防范的“刚性”机制。全力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引领依法行政的作用,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三是要注重以法治思维凝聚共识。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完善领导干部、企业经管人员、人民群众等学法用法制度。重点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执法部门普法责任纳入法治考核,探索建立政法干警、司法行政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不断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四是要注重以法治载体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融为一体的区、乡(办)、村(居)三级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全区人民成为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