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开发区检察长对该院第一起刑事案件提起公诉

25.01.2018  10:40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开发区检察院对受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案件由该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良成办理。

  自2018年1月1日起,根据《关于确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地域管辖及调整部分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地域管辖范围的通知》,开发区检察院正式受理辖区内各类刑事案件,履行检察职权,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符合条件的案件。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员额检察官、检辅人员、书记员的职责分工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被推上台面,也被赋予了办案数量的要求。开发区检察院紧跟上级院精神,抓好领导亲自办案和员额检察官履职工作,由史良成检察长率先带头办理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仔细审阅全部卷宗材料,发现案件证据漏洞及时通知侦查人员补充侦查,避免退查延缓办案周期,提审犯罪嫌疑人再次核实证据,各个环节亲自审查把关,逐步完善证据链条。经审查该案符合起诉条件,遂向开发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长亲力亲为、带头办案,为全院干警树立了规范司法、严格审查的标杆,带动了全院工作劲头、增强检察干警责任心,为开发区检察院推动各项工作鼓足士气。(连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