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启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26.11.2014  15:56

  环保、工商等将常驻街道处理居民投诉

  南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无证经营的包子铺进行处理。郑幼明 摄  

  占道经营的包子铺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环节许可证,以往要等上报工商和食药监部门以后才能处理,如今,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可以依法同时处理。这是昨天上午,扬子晚报记者随刚成立的建邺区南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首次执法时看到的情形,这种全新的执法形式有利于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并将在全区乃至全市推广。

  街道书记任政委、主任当大队长

  昨天上午,建邺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启动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揭牌仪式,在南苑街道小礼堂举行。南京市政府法制办还为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分执法队员颁发了首批综合执法证件。首批试点的是南苑和莫愁湖两个街道,在为期两个月的试点期间,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一套管用实用的做法,春节前将在全区所有街道推行。

  建邺区在全市率先成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他们将加大执法资源整合协调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多头执法和相互推诿的现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各街道书记担任政委、主任担任大队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常务副大队长,相关副主任、综治办主任担任副大队长,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环保、食药监、工商等常驻街道

  为了解决市民诉求较多的热点问题,建邺区在市容环卫、城市绿化、市政、渣土、城市规划、违章搭建、油烟扰民、工商行政、环境保护、餐饮服务、停车、卫生等领域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这次改革试点工作中,城管、环保、药监、工商等4个部门选派精干执法人员常驻在街道,公安、交管、住建、卫生、人社、安监、质监、文化、教育等9个部门明确固定的执法联络员,随时根据街道工作需求参与综合执法。即“派驻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为保证此项改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建邺区政府还建立了系列保障机制和管理考核机制,从工作经费、执法装备、人员力量上优先向街道倾斜,同时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管理考核及人员轮换制度,确保综合执法效能,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

  一次巡查同时处理多项违法行为

  成立仪式结束后,记者跟随新成立的建邺区南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执法巡查。执法人员在所街所叶路上,发现一个包子铺将液化气罐和蒸笼放在门外,有占道经营行为,执法人随即对其进行暂扣,同时还在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店没有工商执照和食品流通环节许可证等“三证”,属于无证经营,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暂停营业,补办相关手续,他们将通过日常巡查督促其及时履行补办手续。

  南苑街道副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赵国平介绍说,以往街道只有城管中队,只能进行清理占道经营之类简单的“单项职能”,小区居民发现餐饮油烟扰民、施工工地噪音和扬尘等污染问题,街道也要请环保等部门前来处理。如今,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赋予138项执法权,在接到指令或居民举报后,30分钟就要到场,能及时发现和查处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行为。

  (通讯员 董海兵 扬子晚报记者 郑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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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