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邳州市“四个坚持”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

29.03.2017  22:54

邳州市司法局按照省厅标准化建设要求,提出“四个坚持”工作法,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出实效。

一是坚持主动协调,争取乡镇支持。 局主要领导深入各乡镇(街道),就司法所工作开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当地党政领导沟通协调,争取领导支持和政策倾斜,就场地建设、人员到位、经费保障、职能发挥等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去年10月份以来,局领导先后10余次到乡镇(街道)就司法所建设问题进行沟通协调,顺利完成了八义集、东湖、邢楼3个司法所的办公场所的升级改造,所均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

二是坚持力量下沉,巩固队伍建设 。在人员定岗、人员分配、提拔任用等三方面向基层司法所倾斜。按照“能力强、业务精、通法律、会做群众工作”的选任用人标准,先后选拔19名年轻干警担任司法所所长、副所长,部分司法所人员配备达到4人;推行“联所蹲点”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定期联系司法所,协调解决基层困难。同时,建立师资库、课件库,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分类培训,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

三是坚持建章立制,强化所务管理。 制定下发《司法所标准化管理制度》,从岗位责任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分析研判报告制度、培训指导制度、业务考核评比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对司法所工作制度进行规范。明确司法所11项工作职责,细化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法治宣传等7项业务操作要求,并以流程图的形式明示相关工作流程。规范文书制作,明确人民调解卷宗、社区矫正档案“制作标准”。

四是坚持以点带面,确保稳步推进。 坚持“边建设、边运作、边提高”的工作原则,制定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详细计划,明确司法所建设“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通过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化解工作难题,有重点、有计划的开展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每季度召开司法所标准化工作调度会,选取2-3家亮点突出的司法所开展标准化建设观摩会,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