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试水建设适老社区 3至5年率先在全国建成一批示范点

06.12.2015  10:57

  省政府办公厅昨日下发《关于开展适宜养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从2016年起,我省将用3-5年的时间,在全国率先建成一批示范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适宜养老住区。我省此举在全国属于首创。


  适宜养老住区(以下简称适老社区)是指充分考虑老年人生活需要、软硬件配套完善、能够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需求的住宅小区(社区)。适老住区建设在全国尚无先例。《通知》指出,我省将逐步建立软硬件并举、合理高效的适老住区建设联动推进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适老住区建设标准体系,给广大老年人提供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和实用便捷的养老服务,并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


  截至2014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579.2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0.57%,比全国高出近5个百分点。除了与其他省市相同的基数大、增速快、寿龄高、空巢多等特点外,江苏还具备了人口老龄化处于加速期、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不断增多、老龄化区域和城乡差异更加显著、两代老年人家庭越来越多等特点。适老社区建设试点示范,则有助于探索建立适应人口结构变化的城市空间更新模式。


  围绕居住宜老,《通知》鼓励、引导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建设和改造一定比例的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的亲情养老住宅。在多层及以上住宅配置电梯。适老住区应具有规模适宜的老年人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护理中心(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区周边的社区服务、医疗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相配套。未来,全省适老住区将有适合老年人散步、锻炼的户外活动场所。


  围绕活动便老,江苏省将推进老年人家庭和住区设施无障碍设计、建设、改造小区道路和建筑物公共区域面达到无障碍设计标准。


  《通知》还提出,住区内聚焦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按比例配备养老护理员,为住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浴助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示范适老住区还将积极培育发展为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搭建志愿者服务网络,组织社工、志愿者、心理咨询师队伍。


  《通知》要求,2016年起,每个省辖市每年至少启动1个新建适老住区和1个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