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沛县三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管理

10.05.2017  01:32

沛县司法局迅速贯彻落实省厅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三项举措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实施标准化管理,提升社会各界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

一是科学制定服务标准 。按照“常态、共享、协作、高效”的原则,围绕“时限最短、流程最简、服务最优”目标,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沛县法律服务细化标准》并绘制标准流程图,使公共法律服务更规范、更便捷,服务质量更高。

二是注重目标与实际结合 。组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所等窗口部门编写法律服务范围、法律服务依据、法律服务质量、法律服务效果等相关标准,并召集专家进行论证,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修订完善标准,并将注重国家公共服务标准与本地实践相结合。对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的标准体系进行探索创新,在符合服务业标准管理要求的同时,努力体现法律服务的特色。

三是强化服务监督和考评。 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所办理的案件实行动态管理,每受理一个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或者调解案件,在规定的工作日给回复,在规定的工作日必须办结。如果有意外情况,可申请延期。在办理过程中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督促考核并建立满意度评价机制和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实施“空中看、网上管、鼠标查”的动态监管。职能部门还定期对所办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座谈走访、网络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议,对于群众投诉的案件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责任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