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般项目)预算下达

30.08.2016  12:09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般项目)预算的通知

苏财教〔2016〕147号

有关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6〕137号),结合各地年初申报的中央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经研究,现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般项目)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列有关市、县(市)“其他文化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199)。   

  请各市、县财政局收到预算下达文件后30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各个项目申报单位,以便于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般项目)    

     

  江苏省财政厅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