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农保办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基层农业保险管理费使用规定

27.11.2015  01:44

      今年8月,仪征审计局在对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中发现乡镇农业保险管理费存在分配不合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审计建议市农业保险主管部门应出台乡镇农业保险管理费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管理费对于基层农业保险工作积极效应。11月,仪征市农保办根据审计建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管理费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资金分配、使用范围、核算要求、综合管理等方面做出规定,落实农业保险管理费“动态平衡、责权对等、专款专用、倾向基层”总体要求,有效加强上级主管部门对资金监督检查。
      意见明确加大资金向基层倾斜力度,政府提取管理费用于基层不低于70%,保险经办机构配套管理费全额用于基层,各镇(办)用于村、组农业保险管理费不低于55%,明确合理资金分配,确保各级农业保险工作积极开展。
      意见加强资金使用范围管理,要求资金专项用于农业保险的相关工作支出,严禁用于购置车辆、旅游、招待、餐费等与农业保险工作无关的开支,严禁用于与农业保险工作无关的人员奖励,严禁与本部门的办公经费混用,细化可列支费用具体标准,让资金使用管理有规可依,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陈明 宋佳 赵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