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言:将侵占国有林地行为写入刑法

17.03.2015  11:17
  “国务院有关部门多次发布制止毁林开荒、乱占林地的禁令,但一些地方仍存在大量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副主任覃建宁建议,国家应完善林地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

 

  覃建宁说,近年来,广西13家区直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面积就达83.9万亩。放大到全国,林地被侵占的数字更为惊人。

  覃建宁建议,加大林业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曝光一些侵占林地、毁林开荒、破坏森林资源的典型案件,增强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同时,建议全国人大对贯彻落实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一次深入的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纠正侵占林地、毁林开荒、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覃建宁建议,将侵占国有林地行为写入刑法,增加破坏性使用林地罪,提高量刑标准。同时,修订完善森林法,明确规定林业治安案件可实行传唤权,对破坏林地的当事人拒不补种或补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可由公安或法院从当事人财产拍卖收入中抵冲;完善民事法律,对林地造成的损失不仅计算直接损失,还要计算生态效益损失;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破坏林地行为的查处问责,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认真查处,严厉打击侵占林地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