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轻案快办”一天提审十人

18.12.2014  14:10
  “按照检察院开出的药方抓药,又快又准,案件的退查率明显下降,我们也少跑了冤枉路。”公安局法制科的小赵口中说的“药方”,就是建湖县检察院开出来的《证据采集清单》。

 

  今年以来,建湖县检察院积极推进“轻案快办”,针对交通肇事、盗窃、轻微伤害等四类案件,制作专门的《证据采集清单》。每份清单详细列明了取证的范围和采集要点,提高了公安机关取证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减少了案件补充证据、补充侦查的次数,案件的退查率同比下降33.4%。

 

  该院在清单化引导侦查的同时,还通过文书制作集成化、轻案办理专业化的方式,全面“提速”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一方面细化起诉书中列举的证据证明内容,增强起诉书的说理性,集指控、举证、说理功能于一体,不再单独制作庭审举证提纲和公诉意见书。另一方面通过繁简分流、分类管理,确定2名公诉人和1名书记员成立“轻案组”,专门负责轻微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明确审查时间以5天为限。

 

  3个人承担了一半以上的公诉案件,甚至创下1天办结1个案件的最快记录,而与县看守所之间建立的远程视频提审通道,最多一天可以提审10人以上,大大节约了办案时间。

 

  “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三四天就能办完,案件质量、效率都得到了保证。”公诉科邵波科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