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四措并举力推司法所建设

18.06.2016  00:36

近年来,建湖县坚持高标准、大力度推进司法所建设,多渠道强化司法所职能,增强司法所在基层的“话语权”,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整体布局,辐射带动。 在实现基层司法所“收编直管”的基础上,对全县司法行政机构进行“一体两翼”规划布局,即在加强县司法局主体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强上冈、九龙口两个大型司法所建设,打造“样板”,辐射带动全县司法所整体快速推进。目前,司法所已全部建成省规范化司法所,其中全国模范司法所1家,省优司法所3家。

二是借船出海,强化阵地。 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通过协调关系,主动争取,租用、借用乡镇闲置的国土所、工商所、村建中心等用房,进行改造装修,作为司法所独立的办公业务用房。目前,全县14家司法所已有10家拥有300平方米以上独立的办公业务用房。

三是多方协力,落实经费。 县财政在落实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业务经费和配套经费的同时,还落实司法所每个政法专编每年3万元的办公业务经费。在此基础上,还采取“乡镇为主,县局以奖代补”的办法落实司法所有关经费。乡镇主要承担司法所房屋装修、租金及水电等费用;县局将政法专项经费重点向司法所倾斜,除为司法所配齐各种装备,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司法所实行“以奖代补”。

四是配足人员,壮大力量。 注册成立“建湖县社工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培训、管理、考核“两类”专职社工和专职调解员。目前,由县财政予以工资、保险保障的社工和调解员达到115人,全县每个司法所政法专编达到2人以上,工作人员平均达7人以上,最多的司法所达15人。同时,积极孵化培育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112家参与司法所工作,不断壮大司法所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