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06.01.2016  12:37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共同在全国工商联机关召开座谈会,就检察机关如何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听取非公经济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出席会议并讲话。曹建明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座谈会上,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代放,浙江省工商联主席、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南存辉,广东省工商联主席、广东恒兴集团董事长陈丹,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百步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茅永红,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均金,三全集团董事长陈泽民,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志列,科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郑跃文,安徽省工商联副主席、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庆峰等9位非公经济界人士先后发言。他们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措施和成效。同时,围绕检察机关加强对非公企业司法平等保护,畅通非公企业的司法救济渠道,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重视与工商联沟通协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曹建明说,大家的意见建议坦诚实在,很有见地,饱含着大家对依法治国和检察工作的期待和厚望,体现了大家对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和担当。我们一定认真梳理、逐条研究,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

        曹建明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从多个层面提出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重大部署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从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出发,认真领会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战略部署,真正把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作为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着力点,主动适应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需求,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不断探索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路径和方式,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