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新副主任参加《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新闻发布会

30.03.2015  16:10

  3月30日上午,省法制办副主任、办新闻发言人高建新参加了省委外宣办、省依法治省办召开的《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在回答法制日报记者提出的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进展情况如何时,高建新说,2015年1月6日省政府以第100号令公布了《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并已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专章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程序和制度,一是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二是要求建立行政决策机制,三是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则,四是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制度。他表示,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在依法行政考核中的分值比重。(法制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