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公平正义|延伸监督触角:既要加强又要规范

24.12.2014  10:33

  派驻基层检察室、检察联络站、巡回检察……细心的人不难发现,这些“检察新面孔”目前出现在很多农村乡镇、城市社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派驻基层检察室4100多个,派驻基层检察人员15400余人。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力指导下,地方各级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工作平稳发展,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

   起步伊始:加强“上对下”的指导  

  为规范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最高检加强“上对下”的指导,发挥好“总指挥”作用。

  2010年10月,最高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必须坚持依法进行和强化职能的基本原则,做到在检察机关职权范围内配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规范,确保各项司法活动、每个司法环节都能有章可循。

  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重点在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职责内发挥作用: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受理、发现司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法律宣传,化解社会矛盾;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完成派出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而在组织形式上,考虑到各地发展水平不同,基层检察院基础、条件各异,《指导意见》作出了“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的规定。

  据介绍,各地检察机关充分考虑基层检察院现有人力、物力、财力和基层当前的司法环境、群众认可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实事求是,逐步推进检力下沉,主要表现为具备条件的设置派驻检察室,条件尚不具备的采取巡回检察等方式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稳步推进:以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为重点  

  实践证明,以派驻基层检察室为依托,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已成为普遍、主要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模式。

  2011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座谈会召开,就加强和规范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作出详细部署。

  经过多年探索,目前派驻基层检察室在“五化”建设上颇有成效———

  加强职能规范化建设,坚持把业务建设作为中心任务,把规范司法作为关键环节,全面、准确、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加强机构正规化建设,坚持严格条件和规范设置,严格审批和规范管理,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机构建设。

  加强运行标准化建设,完善内部制度运行规范,突出规范司法工作运行机制,搭建具有派驻基层检察室特色的工作标准、流程和制度体系。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针对派驻基层检察室与基层群众接触广泛、交往密切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派驻基层检察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和保持良好形象。

  加强保障现代化建设,以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推动派驻基层检察室保障现代化建设上水平。

   深化完善:进一步发挥好窗口和基层检察服务平台作用  

  经过探索实践,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上海市所有社区检察室均开放接待窗口,2011年至今,共接待群众信访4798批8242人,同时发挥法治宣传基地和检社互动点的重要作用,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68批1200余人次走进检察室。

  各地基层检察院紧紧抓住机遇,立足职能和实际,通过多种形式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把有限的检力下沉到基层,使得基层检察工作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

  ……

  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和规范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要高度关注和深入研究基层检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界定派驻基层检察室的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其履职方式、工作程序和服务方法,推动基层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