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财政局落实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资金队伍“两个”安全

27.11.2014  19:18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财政局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齐促进,积极落实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努力确保财政资金、队伍“两个安全”。 

  一是以主动作为促职责履行,坚定不移当好“两个责任”领导者。局党组自觉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肩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及时出台《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对重要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分配建议等重要事项,全部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组织开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活动,定期组织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由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围绕履行职责及勤政廉政情况,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报告,勤廉考核结果记入相关人员的廉政档案,作为考核评先、干部奖惩和选拔作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工作,督促其集中精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调整了纪检组长分工,使其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强化专责责任,并把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 

  二是以制度规范促依法理财,坚强有力当好“两个责任”执行者。一方面,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约束权力运行。积极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明确要求局监察室主任列席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议事规则等情况实施监督;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出台作风建设长效监督办法,通过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监督财政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出台14项改进工作作风的制度规范,坚决遏制财政部门“四风”蔓延的势头。另一方面,把“两个责任”贯穿预算管理的全过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财政各项工作中。科学设预算追加范围,严格规范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支出事项的申报、审批程序,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深化财政投资评审,强化政府投资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严格财政监督,对市级56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交叉检查。该局还着重发挥财政部门在遏制奢靡之风方面的职能作用,牵头制定科学合理、明确规范和符合实际的公务支出相关规定。首次制定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草拟市级机关差旅费、会议费等管理办法,着力构建市级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 

  三是以财政改革促源头治本,坚持不懈当好“两个责任”推动者。抢抓当前财政重大改革的机遇,深化财政改革促进源头反腐,不断将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全面实施全口径预算,提高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有序扩大试点范围,推进52家试点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和10家试点单位部门的决算公开,同步推进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并率先公开自身2013年部门决算;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将市级5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并引入政府购买第三方评价服务,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与公开;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2013年的31个大类增加到40个大类,同比增长29.0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扩充至100项,购买服务金额达3.5亿元;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对预算单位大额餐费、会议费等相关款项支付使用的审核力度,加强对“公务卡”收付信息和余额的监控管理。市本级101家一级预算单位和245家二级预算单位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今年1-10月市本级通过财政直接支付额占全部财政支出比重为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