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来了院长观摩团——市法院“一庭一评”活动见闻

25.06.2015  10:12

 

6月24日,市法院第十六审判庭,随着年轻审判员孟晋手中法槌重重落下,宣示着为期两个月的“一庭一评”活动,即将接近尾声。

 

一庭一评”活动,是市法院“能力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由院长带队,组织庭长、干警观摩、点评庭审。两个月内,院长观摩团共旁听了9个业务庭室的庭审,与一线干警座谈100余人次,搜集一线反映问题23个,通过“挑错式”点评,帮助青年法官们提升庭审驾驭能力。

 

说到活动的目的,市法院院长陈卫兵一针见血:“我院人员结构呈哑铃状,人员多集中在30岁以下,40岁以上,80~84年出生的只有9人。新招录的年轻干警大多才出学校门,就进法院门,社会阅历较浅,审判经验不足,所以针对这一现状,院党组就定下以青年法官培养为核心的调子,对他们,我们要扶上马,再送一程。

 

两个月中,最常见的场景就是:在庭审现场,青年法官正襟危坐在审判席上,一丝不苟地主持着庭审,一群院、庭长坐在旁听席上,听着庭审,时不时拿起笔来写着些什么,整个法庭笼罩在一片庄严肃穆的氛围之中。

 

与旁听相比,点评环节要来得更为活跃热烈。法庭指导办主任金玲,是快人快语,直接开始“挑错”,她直接指出涉及“现金给付”的情节,要第一时间将给付时间、地点、在场人、现金的来源等细节固定下来,不要给当事人留下思考的时间。

 

市法院副院长陈燕萍接过话头,说:“查明案件事实是法官的基本功。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们跟的师父多是军转干部,一天法学院都没有上过,不过由于社会经验和阅历丰富,他们查明事实的能力非常强,这一点也正是现在青年法官所需要学习的。

 

青年法官叶海华从事审判工作已经八年,他说出自己的感悟,即法官水平的高低,在于还原案件事实的能力,一个优秀的法官,就是要使法律事实无限接近客观事实。

 

在活动中,深有感悟的不仅是叶海华,刚走上审判台不久的青年法官吴长伟,也有话说。刚开始开庭时,庭审时他有不少口语化表达的情形,如将证据“拿过来”,而不是说“呈交法庭”。他觉得,对初任法官而言,庭审规范是第一要务。因为法官的自由发挥是在熟练掌握庭审规范的基础之上。

 

审判员黄颖宏,着眼于细节,认为法庭的司法权威,要体现在庭审细节上,法官说话要抑扬顿挫,庭审节奏要走得顺、稳得住,让人家相信法官是庭上最公正、最沉得住气、最值得信赖的人。

 

随着讨论的深入,大家从庭审规范、庭审节奏,谈到了庭审目的。有的法官认为,庭审服务于判决;有的法官认为庭审要让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赋予裁判结果的正当性;也有法官认为,庭审还有一个更大的意义,就是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整个活动中,大家坦诚相见、直抒胸臆,在各种观点的交锋中,市法院的法官们逐渐形成了一个共识:庭审有三重目的,一是让法官内心确信裁判结果的公正;二是让当事人内心确信裁判过程的公正;三是向社会大众内心确信司法的公正,彰显法治正能量。判决是最低的要求,难就难在要让当事人和社会大众相信判决结果的公正。

 

活动结束时,陈卫兵以一个老法官的身份,将“法律的生命是经验”送与青年干警共勉。

 

(兰垒 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