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废水直排饮用水源区 苏鲁交界一环境违法案被环保部督办

10.05.2016  08:03

  张可

  扬子晚报讯(记者张可)日前,国家环保部在官网发布今年3月以来挂牌督办的8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包括江苏和山东两省绣针河沿岸交界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涉案的连云港相关企业、村庄违规违法问题被通报。

  绣针河是水源一级保护区,也是连云港赣榆区与山东的一条界河。环保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绣针河沿岸交界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部分企业存在环境管理粗放、设施简陋、旁路监管缺失、超标排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水直排等问题。

  其中涉及连云港的问题包括3项:一是,连云港市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高炉出铁口收尘设施简陋、面积不足,粉尘难以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烧结机脱硫设施旁路监管不到位,虽装有流量计与温度计,但长期损坏,无法起到监管作用;现场检查时,旁路密封不严,有少量烟气未经脱硫从旁路直接排放。二是,连云港纳百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泥搅拌站通过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后面的废水排口,将未经处理的洗罐废水排放至绣针河。三是,赣榆区柘汪镇马站村生活污水未纳入城市管网,直排绣针河。

  环保部要求,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处理处罚到位、执行到位、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不得超标排污;逾期不执行处理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涉嫌严重违法适用行政拘留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严禁生产、生活废水直排绣针河。今年9月底前,完成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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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邓晓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