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地税应用综合绩效管理系统为税收工作“导航”

06.03.2015  22:09

  今年以来,镇江市丹阳地税局通过与总局、省局的绩效管理理念、制度体系、指标要求等全面对接,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主线,以节点指标为抓手,将“顶层设计与基层推进”深度融合,探索开发了符合区县级基层税务机关特点的“实绩+满意度”综合绩效管理系统,充分释放税收工作正能量,使绩效管理系统成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导航仪”,收到了积极的效果。

  一是建立制度网库,变“挂在墙上”为“落实在行动上”。按照“有考核事项必须有制度流程来支撑”的理念,该局将考核所涉及到的“职能工作”、“管理工作”、“创新创优”、“满意服务”四大类共263条制度体系均导入“实绩+满意”综合绩效管理系统,建立了完整的法规库。每个制度均包含规范、流程、岗职三部分内容,从而让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明确“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应该做到什么程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这些制度的检索和学习,解答日常工作中对规范、流程、岗位等方面的疑问,达到指引和规范日常工作的效果;另一方面,对这些制度的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进行预警和考核,在指导日常工作的同时成为绩效管理的依据和源头,真正让规章制度从墙上“走进工作流程”,走进干部职工“心里”,落到了实处。

  二是强化过程管理,变“事后责任追究”为“事前风险控制”。与传统的绩效考核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该局“满意+实绩”综合绩效管理系统突出“过程监控、可追溯、可考核”的理念,体现的是管理过程,通过过程来控制结果。该局将包括业务和行政类的所有工作行为、整体工作进程均纳入绩效管理系统,能从绩效管理系统中看出每个事项是怎么做的,做到什么程度,可在管理过程中随时随地查找各环节的风险隐患,随时随地发布风险预警,将执法和管理中的苗头、瑕疵化解在萌芽状态,变事后责任追究为事前风险控制,使绩效管理不再是月度、季度或年终“一锤子买卖”,为地税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是实化节点指标,变“平均主义”为“凭实绩说话”。该局将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和风险节点管理有效融合,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的特点,对执法业务类、行政管理类的所有风险点进行逐个排查,共梳理风险节点299个,根据风险节点发生的可能性、过错的性质、严重程度细化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将所有风险节点融入绩效管理“监控类、考核类”两大指标内,对每项涉税事项、管理流程的考核都设置一到两项关键节点,并将所有税收管理事项通过风险节点形式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实现绩效考核到人到岗,同时实行单位领导连带责任制,实现考岗位就是考个人、考个人就是考领导、考领导就是考单位的科学衔接,避免了传统绩效考核落实不了责任个体、考核结果大同小异、流于形式的“平均主义”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