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应用推广模式 抓好绿色专项行动

22.12.2014  12:36

  2014年,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以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创新驱动、示范引领,狠抓重点行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预计全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下降5.8%;十二五”前4年,工业能耗、水耗累计下降21%和28%左右,基本实现“十二五”目标。
  2014年工业绿色发展成绩
  一是完善工业绿色发展的政策标准体系。严格落实电解铝阶梯电价政策,推进电石、铁合金能耗限额标准试点方案。编制发布《工业能效指南(2014年版)》,完善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能效“领跑者”方案。推进工业节能监测分析平台建设,制定印发加强工业节能监察的意见。规范行业准入管理,公告发布了符合轮胎翻新、废轮胎综合利用、废钢铁加工3个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名单。起草完成了《电子电器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借作业和管理指南(2014年版)》,探索多种形式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模式。联合中国工程院开展工业绿色发展工程科技战略研究,委托中国科学院研究工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印发了《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清洁生产示范,利用中央财政资金4.234亿元,支持67个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和高风险污染物削减项目。
  二是突出抓好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筛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和电机能效提升3项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指导、督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与有关部门共同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加快相关工作的落实考核工作。区域工业绿色转型试点工作得到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均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将试点工作上升到政府层面。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也明确财政支持政策,如山西、内蒙古、四川等经信委明确将试点地区作为省级节能减排资金支持的重点,江西省还利用7500万美元世行低息贷款支持鹰潭市工业绿色转型改造升级。电机能效提升持续推进。注塑机电机、水泥磨机等专项领域节电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广东省、武汉市、上海市出台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专项补贴政策,江苏省、广东省等地区出台惩罚性电价政策。组建电机能效提升产业联盟,加强机制和模式创新,搭建了多方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平台,初步建立了政府担保、金融支持、更符合用户需求,可复制、可推广的节能服务新模式。
  三是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印发了《稀土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国家重点推广的电机节能先进技术目录》等一批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组织华中数控、湖北华博等公司编制专项推广方案,编制钢铁、石化等行业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方案,联合天津、江西、湖北等省市召开节能技术产品推广交流会。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促进水泥行业化解产能和产业转型升级。四是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会同科技部组织修订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加强对重大环保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引导。联合有关部委印发了《重大环保装备与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研究起草《关于组织实施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行动计划的通知》,培育一批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企业。积极培育节能服务业,开展第四批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工作。
  2015年工作部署及安排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工业节能减排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年,任务十分艰巨。工业系统要继续坚持把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硬任务,作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硬措施,作为衡量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的硬指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改革,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节能降耗减排的持久动力,为实现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加快完善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政策、法规及标准体系。推动出台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工业节能监察。推进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加快完善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推进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能耗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的作用。制定废油、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废纸、废玻璃、建筑垃圾、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相关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和技术路线图。
  二是进一步创新推广模式。充分依托市场化力量推进节能减排,加强与产业基金、投资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接,探索政府组织协调、企业为主体、第三方机构担保、金融机构支持的节能减排投融资模式。规范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服务流程,培育一批资源整合能力强、规范化服务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组织编制发布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产品)目录,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环保科技成果鉴定。面向矿山、石油、铁路、船舶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专项推广活动。以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等为重点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推动化解产能和水泥行业转型升级。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和产品评价。
  三是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抓紧组织开展落实工业领域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煤炭高效清洁利用行动计划》,以焦化、煤化工、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等为重点,综合提升区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实现控煤、减煤,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推动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及行业节能技术支撑中心,启动绿色数据中心试点。组织实施《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落实汞削减、铅削减、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重点工程。组织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及尾矿、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实施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引导工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改造,促进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重点行业资源环境状况改善。以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技术推动传统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加快推进终端用能产品数字化、企业能源利用智能化、能耗监测预警网络化。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 高云虎)